根据《南京邮电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一、组织领导
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。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和复试资格审查小组,做好监督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工作。
二、招生计划
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:
专业代码 | 专业 | 招生计划(含推免生) |
080300 | 光学工程 | 43人 |
080901 | 物理电子学 | 5人 |
080902 | 电路与系统 | 31人(1人) |
080903 |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| 39人(5人) |
080904 |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| 24人(1人) |
085400 | 电子信息 | 291人(含推免生1人,退役士兵2人) |
085400 | 电子信息(非全日制) | 36人(含退役士兵1人) |
合计 | 469人 |
三、复试资格审查
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。考生须通过我校“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”上传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和复试材料:
(1)本人准考证;
(2)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(正反两面);
(3)学历学籍证明
①应届生提供学生证以及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;
②往届生提供毕业证、学位证以及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或教育部出具的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;
③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;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;
④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。
(4)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专项计划考生,须提供《入伍批准书》和《退出现役证》;
(5)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(应届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)。
(6)考生诚信远程网络复试承诺书(系统内下载,本人签名);
(7)大学学习成绩单(考生所在单位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);
(8)英语四、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;
(9)科研成果佐证材料以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;
(10)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个人陈述表;
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,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,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,加试方式为笔试。每门考试满分为100分,不计入复试总成绩。加试时间统一安排在复试前,任何一门课不及格(不足60分)则不能被录取,不再进入复试程序。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,不予批准参加复试。
四、复试流程及要求
本次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平台。凡是达到第一志愿复试分数线,均有复试资格。复试包括专业知识测试、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。
1.专业知识测试(满分100分)
专业知识测试采用网络笔试的形式,时间为04月01日(星期四)。
考试科目 | 考试时间 |
931信号与系统 | 04月01日下午 |
902半导体物理 |
901半导体器件物理 |
906电磁场理论 |
907电路分析 |
914光学 |
具体考场与时间安排将于01日上午通知。
注意事项:考生持初试准考证、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专业课考试。
2.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(满分150分)
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形式,时间为04月02日(星期五)8:30-17:00(12:00-13:00休息)、04月03日(星期六)8:30-17:00(12:00-13:00休息),分专业同时进行;
专业代码 | 专业 | 面试时间 |
085400 | 电子信息 | 04月02日(星期五) |
085400 | 电子信息(非全日制) |
085400 | 电子信息 |
04月03日(星期六) |
080300 | 光学工程 |
080901 | 物理电子学 |
080902 | 电路与系统 |
080903 |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|
080904 |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|
具体面试安排将分别于02日和03日早上通知。
复试流程及注意事项请见《电子与光学工程学院、微电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须知》。
五、录取的基本要求
在复试工作中,我院将诚信考核作为重要环节。在复试过程中作弊或违纪者将取消复试资格;提供虚假材料,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复试资格、录取资格、学籍,并通报考生单位。
1.坚持“按需招生、德智体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、宁缺毋滥”的原则,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行录取。
2.录取成绩要求: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,同样分数以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。
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:总成绩=外语能力测试成绩+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+专业知识和能力考核成绩,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50分,满分750分。
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低于30分的考生、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、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,即为不合格,不予录取。
3.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,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,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时按全日制、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,分别按招生计划录取。
4.定向考生拟录取后需配合学校签订相关协议,否则不予录取。
5.我院部分专业接受考生调剂,请关注学院网站公布的调剂公告。
6.推免生不参加此次复试,须参加导师互选环节。
六、复试监督及其他
1.如考生在复试过程中有突发状况或疑问可拨打电话寻求帮助。
研招办咨询电话:025-83492350; 邮箱:yzb@njupt.edu.cn。
纪委监察处电话:025-85866330; 邮箱:jbxx@njupt.edu.cn。
电子与光学工程学院、微电子学院办公室电话:025-85866951; 邮箱:dgwzs@njupt.edu.cn。
2.其他未尽事宜,按照南京邮电大学相关文件执行。